通知:评选17年度优秀会长、理事、会员‖韶关市江西商会文件·韶赣商字【2017】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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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xsh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7-11-22 点击: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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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江西商会文件 . 韶赣商字【2017】21号 . . . 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会长、理事、会员的通知. .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和广大乡贤的大力支持下,商会的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商会在服务会员,开展活动,扶贫带困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以商养会也结出了累累硕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商会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为此,商会决定表彰2017年商会工作的优秀会长、优秀常务理事、优秀理事、优秀会员,以充分发挥商会先进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把商会工作推向前进。 为了把得到会员拥护和认可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评先工作分以下几个层次进行。优秀会长、优秀常务理事、优秀理事的评选由秘书处按照20%的比例提出人选送理事会通过;优秀会员按20%的比例由各小组进行推选,送理事会通过。 评选推送工作要求在 . . 韶关市江西商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 附件:《韶关市江西商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 韶关市江西商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 一、优秀会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2、会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按时交纳会费; 4、为商会建言献策,积极做好会员的横向宣传; 5、会员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经营势头良好; 二、优秀会长、优秀理事评选条件 1、对商会的发展能积极提出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意见。 2、积极组织小组活动,引导小组成员在活动中开展有益的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积极参加会长办公会议,请假不超过6次,缺席不超过2次。 4、对商会工作有突出贡献,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评选先进名额分配 1、优秀会长、优秀常务理事、优秀理事、优秀会员按总人数的20%评选。 四、评选办法 优秀会长由商会秘书处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候选人,交理事会评审。优秀会员由各活动小组按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交理事会评审。 表彰先进个人结果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公布并发给奖牌,荣誉证书。 . 韶关市江西商会秘书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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