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荣誉会长聘任制度 韶关市江西商会文件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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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xsh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0-06-11 点击: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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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江西商会文件 韶赣商字【2020】7号
关于印发《韶关市江西商会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韶关市江西商会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业经6月5日第九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请知晓。 附:韶关市江西商会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 韶关市江西商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 . 韶关市江西商会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 . 为了鼓励乡贤为商会多做贡献,同时对多年担任商会领导,但因本身企业工作繁忙,无法抽空参加商会活动的人士,商会设立荣誉会长一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荣誉会长在商会地位 荣誉会长是商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会工作建设已经规范推进,为提高商会的影响力,把商会工作推进到一个更高阶段,为会员提供更好服务而设立的一项荣誉性职务,以此表达对担任该职务的同志的尊敬和感谢。其在商会享有与名誉会长同等地位,可参与社会及商会各种活动,应受会员敬重。 二、荣誉会长任职条件 1、社会上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影响,且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慈善基金商会作贡献的赣籍商人; 2、在商会任职副会长职务满6年,常务副会长任职满4年,其对商会的贡献又达到一定程度,按个人意愿要求提出申请改任的。 三、荣誉会长任职职责 1、出席商会各类活动如参加社会活动,则代表商会,以商会领导的身份出席。 2、自愿参与商会战略决策,自愿参与协调与政府等部门关系,为商会工作出谋献策。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可自愿向赣商慈善基金捐赠款项、物资,用于商会的慈善事业。 四、荣誉会长聘任期限 荣誉会长任职以在商会任实职年限为原则,即任副会长多少年,则荣誉会长就多少年,以此类推,期满如每年自愿向慈善基金提供一万元以上的资助,则保留荣誉会长职务;如不提供资助,则自动失去荣誉会长职务,同时不再享有商会相应职权。 五、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韶关市江西商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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