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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韶关市江西商会党支部)
作者:jxsh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2-3-1  点击:2997

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党员:

为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2011年,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徽章的制作和佩戴作出明确规定。

20176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徽章的式样、佩戴要求和购买途径等。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象征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佩戴党员徽章的对象

 佩戴党员徽章的对象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我商会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佩戴党员徽章的场合

 1.党员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活动时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2.党员参加党内重大会议时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3.党员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举行的集体活动或集会时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4.党员参加党支部党日活动时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5.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6.窗口单位党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7.其他应当佩戴党员徽章的场合。

 提倡党员在工作时间内佩戴党员徽章。

 

三、佩戴党员徽章的要求

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

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时应置于其他徽章上方。

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要把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作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四、党员徽章的管理

 1.党员徽章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统一订制,发放至各分党委(党总支),再发放到所属党员并组织(党支部)佩戴。

 2.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徽章,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补发。

3.党员徽章限党员本人使用,严禁出借非中共党员佩戴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后,给予批评教育。

 4.党员被开除党籍、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时,应当及时收回党员徽章。

 5.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督促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全体党员要相互监督,使党员养成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的良好习惯。

 

 

中共韶关市江西商会支部委员会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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